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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云南省加快推進“信易+”守信激勵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8-20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云南省加快推進“信易+”守信激勵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發改財金〔2019〕623號

  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省級有關單位,各州市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33號)精神,加快推進信用體系推廣應用,根據國家關于開展“信易+”守信激勵工程的部署要求,省發展改革委制定了《云南省加快推進“信易+”守信激勵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將《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7月24日

  云南省加快推進“信易+”守信激勵

  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部署,加快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機制,依法依規運用信用激勵手段,擴大信用應用場景,加大對誠信主體激勵力度,讓更多的市民享受到信用紅利,提升公眾對信用建設獲得感,引導形成“信用有價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圍,弘揚誠實守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全社會文明程度。

  二、工作原則

  (一)資源整合,共建共享。通過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推動各州(市)、各部門間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有效整合,促進互通共享。有層次、分領域推動信用服務發展,積極探索政府與社會互促、行政與市場共融的信用服務模式,擴展“信易+”應用場景,共同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用信息服務體系。

  (二)應用創新,突出重點。創新應用場景,加強信用信息的應用,努力實現信用信息應用全覆蓋。優先發展信用建設起步早、進展較快的州(市)和行業領域,重點突破信用建設薄弱環節,著力在民生領域拓展社會化、市場化的守信激勵措施,實現信用惠民便企。

  (三)注重實效,覆蓋廣泛。各州(市)、各部門落實、落細、落準誠信制度,以守信激勵的實際效果取信于民。促進信用信息的廣泛應用,培育信用服務市場,各州(市)、各部門出臺的相關措施政策既可面向企業、個體工商戶,也可面向個人;既可以面向全體社會成員,也可以面向某一特定群體。

  三、主要內容

  (一)“信易貸”。繼續完善“稅易貸”“銀稅貸”等信用政策,立足我省產業、企業發展特點,探索開發涉及更多行業、更廣領域的“信易貸”金融產品。通過運用中小微企業的信用信息和自主申報信息,對其進行市場信用評級和公共信用評價,供金融機構審批貸款時參考使用。支持金融機構為誠信主體提供低成本、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務,通過挖掘信用大數據,使融資服務普惠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為誠信主體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難題,讓社會主體感受到“信用有價”。

  (二)“信易游”。在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將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或本地區的個人信用分,供旅游平臺、旅游景點和旅游服務機構等相關單位為游客提供購票、餐飲、住宿、導游、購物、娛樂等分類分級旅游服務時參考使用,讓誠信主體享受更優惠的旅游服務價格,享受更便利的購票、檢票通道,享受折扣購票,優惠乘坐擺渡車,折扣成團出游,折扣餐飲購物,享受優先預約、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隊快捷退房的住宿服務等。

  (三)“信用+電力”。規范參與云南電力市場的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和售電公司等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持續提升市場信用風險控制能力,積極維護電力市場健康、穩定。電力交易中心根據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和誠信記錄,相應對市場主體的市場資格、交易業務權限、信用保證額度等進行調整。電力市場采取繳納信用保證金和履約保函等方式履行交易信用保證。市場主體需履行的信用保證額度與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機制、市場負面行為觀察機制掛鉤。市場主體信用良好的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可獲得免除履行交易信用保證的資格,評價等級越高的市場主體的可用信用保證額度越高。

  (四)“信易批”。全面推行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和“信用承諾”制度,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信用狀況良好的主體享受優先辦理、簡化手續、容缺受理、并聯審批等便利服務措施。對符合條件且進行信用承諾的行政相對人,除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報材料不齊備的,如其書面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應先行受理,實現讓信用信息“多跑路”,讓誠信主體“少跑腿”。

  (五)“信用+志愿服務”。相關的智慧公益平臺通過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進行數據共享,智慧公益平臺上的用戶良好行為信息將被歸集,并用于信用主體的綜合信用評價。信用主體通過在智慧公益平臺上參與志愿者活動,志愿者錄入的志愿服務時長越多,可以享受的便利和優惠越多,從而讓志愿者有獲得感,樹立激勵誠信的正確導向,營造弘揚誠信的社會氛圍,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四、工作機制

  (一)建立“信易+”聯合激勵機制。依據信用信息評價結果建立守信紅名單,同時在多個領域和行業樹立誠信典型,圍繞減免費用、享受優惠、免交押金、降低門檻、優先辦理、簡化程序、享受便利等方面,創新多種與信用評價匹配獎勵激勵措施。加強誠信宣傳,讓信用真正惠民便企,讓誠信主體有獲得感、榮譽感。

  (二)建立“信易+”聯盟合作機制。擴大“信易+”覆蓋范圍,組織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金融機構、信息公示機構、行業龍頭企業等相關主體成立信用合作聯盟,加快信用信息互動融合,共同推進“信易+”在各個場景中的實施和落地,讓“信易+”項目覆蓋更多領域,實現多渠道、多層次的共融共享。

  (三)建立“信易+”試點示范機制。在部分重點州(市)、行業領域甄選設立“信易+”守信激勵試點,逐步推出一批信用社區、信用園區、信用街道、信用村等。在交通運輸、城市管理、行政審批、通關報關、科研教育等行業領域開展試點;在金融保險、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采購等領域率先使用信用報告,并逐步擴大到其他領域。

  (四)建立“信易+”信息共享機制。充分發揮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作用,創新信息共享方式,整合多方信息資源,依法應用各類主體信用信息,保障“信易+”系列的落地。省信用管理部門負責全省信用信息的歸集和管理工作,各州(市)和主管部門負責收集本區域、本行業的信用信息,并建立切實可行的信用信息應用和激勵機制。

  (五)建立“信易+”信用評價機制。引入第三方機構借助各方共享的信息,對法人、自然人等相關主體進行信用評價,不斷完善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也可采用已有的個人信用分和信用等級作為信用評價結果。各相關部門制定本行業切實可行的守信激勵實施細則,充分利用信用評價結果,落實信用激勵措施在本領域本行業的落地。

  (六)建立“信易+”宣傳推廣機制。加強宣傳推廣,及時披露應用成效,讓群眾“知信、用信、守信”。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活動,樹立誠信典型,加大對守信激勵的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主要新聞網站等各類媒體,開辟誠信宣傳專欄,多渠道、多層次、多視角宣傳誠信理念、誠信文化、誠信事跡,樹立誠信典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部門聯動。以推動工作任務落實為總要求,建立健全有關部門間的信息共享、統籌規劃、聯席會商、協調配合、跟蹤問效等制度,形成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負責,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配合,權責一致、規范有序、互相協調、運行高效的協同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發揮金融機構、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的作用,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到“信易+”場景應用及守信激勵中來。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加強對“信易+”工作、誠信主體、誠信行為、激勵措施等的宣傳引導。特別是在商務領域和社會領域,樹立誠信典型,將“信易+”工作、誠信主體、激勵措施在各級政府門戶網站、部門網站、政務網絡新媒體和“信用中國(云南)”網站進行公示,并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媒介多渠道開展廣泛宣傳,大力推介“信易+”系列項目。

  (三)加強督促評估。依托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健全“信易+”守信激勵工作的跟蹤評估問效機制,及時掌握“信易+”工作進展。委托第三方對各地各部門“信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信易+”守信激勵工作有效推動、落實到位的部門,進行通報表揚。

  附件: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云南省加快推進“信易+”守信激勵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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