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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06-17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1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44號)精神,推動落實《科技部關于印發〈關于技術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科發創〔2018〕48號)相關要求,圍繞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的意見》(贛發〔2016〕5號)、《江西省創新驅動發展綱要》(贛發〔2017〕21號)總體部署,加快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構建經濟與社會價值的區域生態系統和創新技術轉移體系,全面提升科技供給與轉移擴散能力,推動科技成果加快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動力,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從更高層次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緊緊抓住創新驅動發展、產業轉型升級、軍民融合發展、“一帶一路”、區域對口合作等重要發展機遇,堅持深化改革、優化環境,堅持拓展功能、提升服務,堅持規范行為、加強監管,堅持引領發展、要素融通,著力構建技術交易網絡,著力提升專業化服務功能,著力優化制度環境,著力加強監管服務,加快形成以專業化服務為支撐、資金為紐帶、政策為保障的現代技術市場,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融通發展,為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市場引領與政府推動。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引導推進創新要素優化配置。激發各類創新主體和技術轉移載體的積極性,大力推進技術轉移體制機制創新。強化政府“抓戰略、抓規劃、抓政策、抓服務”的功能,為技術轉移營造良好環境。打造適應江西產業發展需求、充滿生機活力的技術轉移體系。

2.堅持融合發展與協同聯動。實施省、市、縣(區)聯動、部門協調、軍民融合、對口合作、國際聯通,實現技術轉移工作的銜接配套。推進技術轉移體系建設與國家級自主創新示范區、贛江新區、省級以上高新區建設等深度融合,互相促進,共同推動形成江西科技創新發展新動能。

3.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引領。聚焦技術轉移體系的薄弱環節,補齊技術轉移短板,打通技術轉移鏈條。提升技術研判能力,探索靈活多樣的技術轉移體制機制,調動各類創新主體和技術轉移載體的積極性,著力推進重點地區、重點產業、重點園區優先發展。

(三)建設目標。

通過產業化技術研發載體建設、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培育、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培養,技術、資本、人才等創新要素的優化配置,暢通技術轉移渠道,創新體制機制,基本建成適應產業發展需求、具有江西特色的技術轉移體系。到2020年,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達到以下目標:

——組建一批技術研發與成果應用平臺。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推進建設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500個,組建科技協同創新體100個、新型研發機構20個、省內外重點共建平臺10個。建設省級學會專家服務工作站30個,江西海智計劃工作站50家。各類技術研發與成果應用平臺協同創新作用有效發揮,突破一批產業關鍵、核心和共性技術,科技創新供給質量大幅提升。

——打造一批技術轉移轉化載體和基地。培育打造省級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30個、省級以上農業科技園70個、省級以上大學科技園15個、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200個、省級以上星創天地100家,建立院士工作站200家以上。帶動市縣建設一批科技孵化機構,基本形成點多面廣、開放共享的創新創業服務網絡。

——建設一批技術轉移機構和工作隊伍。建立健全展示、交易、共享、服務、交流“五位一體”的網上常設技術市場,培育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30家,提升技術轉移隊伍職業化、市場化水平,促進線上線下技術交易協同發展。大力發展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測認證等專業科技服務,重點培育100家科技服務機構。培訓企業專利應用人才5000人以上。選派科技特派團200個以上,組織1500人以上專家深入基層開展技術轉移及推廣。

——推動一批科技成果在我省轉移轉化。加強知識產權的轉化應用,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萬件以上,專利合作協定(PCT)國際專利年申請量100件以上,培育省級以上知識產權品牌服務機構15家、專利代理機構40家以上。加強科技對外合作,吸引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發機構在我省落地,建設省級以上對外科技合作基地50個。強化對創新主體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扶持,加大技術市場工作力度,保障全省技術合同成交額每年10%以上增幅,到2020年達到100億元。

到2025年,統一開放、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體制健全、運行高效的技術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更趨完善,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充分顯現,技術市場規模持續擴大,技術轉移的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技術市場對現代化產業體系發展的促進作用顯著增強。

(四)體系布局。

建設和完善江西省技術轉移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要著眼于構建高效協同的創新體系,結合區域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的特色與優勢,圍繞技術轉移的全過程、全鏈條、全要素加強部署,著力從搭建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拓寬技術轉移轉化通道、完善技術轉移制度保障三個方面進行系統布局。

充分發揮在贛企業、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科協所屬學會的技術轉移主體作用,以科技成果供給為基礎,以技術市場為紐帶,以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和人才為支撐,構建由技術需求方、成果供給方、轉移服務方組成的技術轉移服務鏈。通過創新創業、軍民融合、跨區域合作、國際合作等方式,加強我省技術轉移體系的承接能力、輻射功能和擴散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與產業、企業、市場、資本有機融合,加快推進科技成果在我省轉移轉化。強化投融資、知識產權、技術交易等技術轉移服務,營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環境,提高科技成果在贛轉移轉化效率和效益。

二、重點任務

(一)搭建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

1.激發創新主體技術轉移活力。

引導企業牢固樹立市場觀念和主體意識,鼓勵支持企業主動超前參與研發活動。引導高校和科研院所結合我省產業發展,緊貼企業技術需求,開展技術創新與轉移轉化活動。強化科技計劃組織及科技獎勵評審的成果轉化導向,設立與轉化直接相關的考核指標,鼓勵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對研發的科技成果開展“沿途下蛋”,拉近科技成果與市場的距離。

加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院士專家工作站、學會專家服務工作站、江西海智計劃工作站等平臺建設,充分發揮其推動重大關鍵技術轉移擴散作用。引導支持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全省范圍內布局技術轉移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技協同創新體等技術轉移載體,促進科技成果在我省育成孵化和轉移轉化。

創新校企合作機制,深化校企合作和產教融合,組建一批校企聯盟,促進高校科技成果在企業轉移轉化。加速發展一批產業共性技術創新平臺、產業技術創新與育成中心等新型服務載體,探索共性技術研發和技術轉移的新機制。組建一批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熟化基地和技術轉移實體,創新技術研發和轉移機制,提供技術研發與集成、中試與工程化服務和規模化應用。

圍繞產業領域技術需求,瞄準互聯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和產業市場,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加快推動重大科技成果供給和轉化應用,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圍繞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環境治理、生態文明等社會民生領域重大科技需求,推進公益性技術成果研發和應用,使科技成果惠及民生。面向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科技需求,通過科技特派員制度、科技下鄉、新型農民培養等形式,將科研體系和服務力量下沉到農業生產一線,推進農業先進適用技術應用示范推廣和精準扶貧。

2.建設開放便捷的技術市場。

發揮“江西省網上常設技術市場”示范引導作用,在有條件的設區市培育發展若干個功能完善、輻射作用強的區域性技術交易市場,集聚供給方、需求方資源,提升技術市場服務機構市場化運營能力,推動技術合同交易,壯大技術市場規模。推動技術市場與資本市場有機融合,逐步拓寬各類資本參與技術轉移投資、流轉和退出渠道。

完善以省級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等平臺為基礎的專利技術轉移轉化體系,鼓勵支持專業性區域性專利技術交易市場發展。整合建立專利技術交易互通平臺,實現全面化、專業化、特色化服務,完善知識產權轉讓、許可、質押、登記等服務系統,激活專利資源為技術轉移服務。

依托現有技術交易網絡(市場)平臺,主動對接國家技術交易網絡,逐步實現互聯互通。推進各類創新主體開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技術交易活動,針對技術交易各方探索實施后補助機制。鼓勵各類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平臺探索特色發展模式,集聚成果、需求、資金、人才、服務、政策等創新要素,形成功能齊全、查詢便捷、精準匹配的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的技術市場服務網絡。

3.加強技術轉移機構建設。

堅持培育和引進并舉,加大對外開放力度,積極引進技術轉移機構,推進社會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發展,提升技術轉移機構的運營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各類技術轉移機構發展的統籌指導和協調,對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實行動態評價機制,引導建立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的技術轉移機構,提升技術轉移機構服務能力,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導和帶動作用的骨干型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鼓勵各類中介機構為技術轉移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咨詢、資產評估、技術評價等專業服務。

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在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設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加強科技成果轉移推廣服務。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創新技術轉移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實行技術轉移人員聘用制,明確利益分配機制,引導專業人員從事技術轉移服務。

引導各類創新主體和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聯合組建技術轉移服務聯盟,有效促進科技、資本等要素流動,強化信息共享與技術轉移合作。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及縣(市、區)結合服務績效對相關技術轉移機構給予支持。

4.培育專業化技術轉移隊伍。

完善多層次技術轉移人才發展機制,加強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依托國內知名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以市場化方式開展技術市場管理和技術轉移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引導企業加強專利技術應用人才培養。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設立科技服務相關專業,培養技術轉移后備人才。擴大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支持引進技術轉移專業化人才。鼓勵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技術轉移服務。

發揮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作用,通過項目、基地、教學合作等多種載體和形式吸引海外高層次技術轉移人才和團隊。創新服務模式,開展科技特派團、專家精準幫扶等專項行動,培育一批專兼職技術轉移人才。支持從事技術轉移工作人員申報各類人才工程支持計劃,暢通科技成果轉化人員職稱晉升通道,加快促進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

(二)拓寬技術轉移轉化通道。

1.依托創新創業促進技術轉移。

鼓勵和引導科研人員通過到企業掛職和兼職、在職創辦企業、離崗創業等多種形式,推動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業轉移。鼓勵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通過設立流動崗位等方式,吸引企業人才兼職從事技術轉移工作。引導科研人員面向企業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活動,橫向課題經費按合同約定管理。支持南昌大學、南昌航空大學等高校建立航空、材料、食品等一批國際合作創新研究院。

進一步加強市場化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創客之家和大學科技園、高新技術開發區等創新創業載體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專業化技術轉移服務。加強農業科技園區和“星創天地”、生態文明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等載體建設,實施科技特派團富民強縣工程,推動適用技術向農業農村轉移轉化。舉辦創新創業大賽、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企業創新方法大賽,針對行業、企業技術創新需求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熱情,整合各類資源支持創新創業。推進省級及以上高新園區專業技術和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為高新技術轉移和服務提供區域載體。

2.深化軍民融合促進雙向轉化。

建立軍民融合的科技創新體系,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推進軍民協同創新,加快軍民技術雙向轉化,促進軍民科技資源共享互動。充分利用軍工優勢資源,發展壯大航空、軍工電子等軍民結合優勢產業,引領江西制造業向中高端轉型升級。大力培育發展通用航空、衛星應用、智能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技術創新、產業引領等方面成為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先導和典范。

強化軍民技術供需對接,適時組織推薦我省優勢企業產品和技術進入國家《軍用技術轉民用推廣目錄》和《民參軍技術與產品推薦目錄》,促進我省企業先進技術和產品的推廣和應用。按規定及時公布解密國防專利目錄,促進軍民融合發展。建立軍地技術和科技成果轉化對接機制,加強軍民融合網建設,推進軍民融合科技成果信息互聯互通,打造軍民融合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探索組建軍民融合技術轉移中心。

3.拓寬科技對外交流合作空間。

貫徹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構建與“一帶一路”國家科技合作新機制,密切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技術協作,加強海外科技園、科技合作基地和海外技術轉移中心建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參與重大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強化與發達國家(地區)、國內科技中心城市、知名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交流。深化與泛珠三角區域、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和產業合作,加強與長江經濟帶沿線省市科技合作,爭取共建產學研合作平臺、聯合研究中心和成果轉移轉化平臺。

擴大國際技術轉移合作交流,加強國際科技合作平臺和載體建設,開展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技術創新、技術輸出和人才引進工作,拓展國際合作空間,提升國際合作層次,加速全球技術資源在贛的轉移轉化步伐。鼓勵企業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圍繞相關產業領域為企業技術轉移搭建展示和交流的平臺。加大我省國際技術轉移領域工作的宣傳力度,利用各類展會平臺,推介我省企業高新技術成果,圍繞產業發展需求針對開展境外技術轉移和科技創新合作活動。

(三)完善技術轉移制度保障。

1.樹立正確的科技評價導向。

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科研人員分類評價制度,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引導高校、科研院所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技術研究開發和基礎研究的人員,采取差異化的崗位評聘和考核評價標準。把科技成果轉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作為科研人員職務晉升、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據。擴大高校、科研院所績效工資分配自主權,鼓勵向作出突出貢獻的技術轉移人員傾斜。

2.營造技術轉移的社會氛圍。

針對技術轉移過程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領導履行成果定價決策職責、科技管理人員履行項目立項與管理職責等,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完善勤勉盡責政策,形成敢于轉化、愿意轉化的社會氛圍。完善社會誠信體系,發揮社會輿論作用,營造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市場環境。

3.落實科技成果轉化配套政策。

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發〔2016〕16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16〕35號)等激勵科技成果轉化有關政策,加大科研人員科技成果股權、期權激勵力度,探索賦予其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對財政資助項目產生科技成果的轉化由各項目承擔單位自行制定單位和完成人之間的收益分配辦法,對橫向委托項目科技成果的轉化收益按合同約定確定。將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的使用、處置和收益權下放到高校、科研院所(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允許高校、科研院所自主通過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等方式,向企業或者其他組織轉移轉化科技成果,不需向相關部門報批或者報備。高校、科研院所研發團隊和柔性引進院士專家承擔企業委托的橫向課題,可在課題經費中按照規定比例獲得科研勞務收入和績效獎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凈收入用于人員獎勵的支出部分,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額。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取得的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的獎勵,依法享受國家有關稅收優惠。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設置專職從事技術轉移工作的創新型崗位,支持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經單位批準,允許高校、科研院所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移研發人員3年離崗創業,并保留人事關系,繼續在原單位參加社保、執行原單位職稱評審、培訓、考核、獎勵等制度。離崗期間空出的崗位,可按國家或省相關規定聘用急需人才。離崗創業人員返崗,如無相應崗位空缺,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聘用,并逐步消化。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和“混合型”等多種模式推進科技成果向技術標準轉化。

4.完善科技金融多元化服務。

大力推進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引導符合條件的優質科技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發揮地方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積極爭取國家對口基金支持,以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子基金的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技術轉移早期項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投融資支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發揮政策性銀行的先導作用,引導商業銀行積極穩妥開展內部投貸聯動試點和外部投貸聯動,鼓勵各類投資機構加大科技創業投資力度。加強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金融創新,鼓勵商業銀行組建科技信貸專營機構或部門,建立適應科技企業特點的差別化信貸管理機制。

大力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試點,鼓勵商業銀行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積極推進“科貸通”工作和銀會合作,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搭建常態化科技金融路演對接平臺,為金融機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推動科技與金融資源的有效對接。加大對科技信貸及擔保的風險補償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支持。探索建立科技創新券政策試點,鼓勵各類機構為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型企業提供檢驗檢測、研發設計、科技咨詢、知識產權運營等支撐服務。

5.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與運營。

貫徹落實《江西省專利促進條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特色型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6〕37號)要求,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加快特色型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完善適應新經濟新模式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強化打假維權措施,依法打擊假冒專利等行為,保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促進形成有利于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加強對技術轉移過程中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加強海外專利布局,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通過合作途徑申請外國專利,增強國際競爭力。加強知識產權運營平臺建設,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完善專利金融服務體系,實施發明專利量質提升工程和知識產權入園強企“十百千萬”升級工程,加快專利技術產業化、產品化。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采取知識產權轉讓、許可、質押融資等方式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鼓勵知識產權品牌服務機構、專利代理機構等中介組織兼職從事轉移轉化服務,鼓勵境外持有專利技術在江西落地轉化。

6.促進信息共享和精準對接。

整合各類科技成果信息服務平臺,梳理現有科技成果信息資源,推動財政科技計劃、科技獎勵成果信息統一匯交、開放、共享和利用。以需求為導向,鼓勵各類機構通過技術交易市場等渠道發布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開展科技成果信息深度挖掘。建立重點領域科技成果包發布機制,開展科技成果展示與路演活動,促進技術、專家和企業精準對接。

7.積極推動區域試點示范。

積極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模式,開展區域試點示范,推進“江西鄱陽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建,完善技術轉移機制,逐步形成溢出效應。支持有條件的設區市建設國家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基地,探索設立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基地,并建立動態評價機制和績效考評體系。支撐“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技術轉移工作網絡,加快先進適用科技成果向縣域轉移轉化,推動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優化對口援助和幫扶機制,開展科技扶貧精準脫貧,推動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向貧困地區轉移轉化。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審議重大任務、政策措施。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目標任務的組織協調,強化督促落實,指導全省技術轉移工作。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能,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加強政策和資源的銜接配套。各市、縣(區)要將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相應技術轉移推進機制,積極探索“能落地、可操作、見實效”的技術轉移服務舉措。

(二)抓好政策落實。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及省里出臺的加快技術轉移、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進創新創業等相關政策,切實加強對政策落實的跟蹤監測和效果評估。根據我省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要求,開展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為方案的完善及實施提供理論和實踐依據,適時修訂或制定支持技術轉移、成果轉化的相關配套政策。

(三)強化投入保障。

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科技投入機制,用好用足各項支持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各類資金和基金對技術轉移及成果轉化的引導作用,推進科技金融結合,加大對建設技術轉移機構、構建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培養技術轉移專業人才等重點任務的支持力度,形成財政資金與社會資本相結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四)營造良好環境。

加強對本實施方案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評估,建立工作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嚴格跟蹤考核,保障發展目標和工作任務如期完成。完善科研誠信體系,發揮社會輿論作用,營造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市場環境。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力度,及時總結和推廣新模式、新經驗、新成效,努力營造上下互動、部門聯動、多措并舉、協同推進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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