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5
為更好地參與和推動社會治理創新,近日,浙江義烏市紀委監委將2013年~2017年全市黨紀政務處分信息納入義烏市社會信用體系,實現黨紀政務處分信用大數據應用。
據悉,義烏市是全國首批12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之一,此前,該市出臺的《義烏市自然人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對本市自然人信用進行指標量化,通過不同項目進行加減分,綜合計算得出個人信用積分及評級,從而為個人信用聯合獎懲提供依據。根據《辦法》,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被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為構成犯罪的行為,將根據紀律處分和刑罰種類不同而受到3分~20分不等的信用扣分,影響期五年。
隨著監察全覆蓋,監委可以給予臨聘人員、非黨村干部等政務處分,但目前給予這部分人員政務處分實質性作用有限。黨紀政務處分信息納入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后,對于信用較差的自然人,可以采取適當降低信貸規模、調高貸款利率,限制或減少享受財政資金,在參加政府采購、招投標以及政府購買服務時,適當扣分或取消資格,限制當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及村(社區)干部等懲戒性措施,從而使黨紀政務處分對這一類人員的約束力進一步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