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3
4月8日,記者從市公管局獲悉,《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已經擬定,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力爭打造全國一流的誠信交易區域性市場。
門檻: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須接受信用評價
本辦法適用于在合肥從事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活動的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管理,通過加強招投標領域從業人員管理,維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
根據新規,信用評價采用累計計分制,一年為一個計分周期。今后,凡是進入交易中心從事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代理活動的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須申請納入管理系統并接受信用評價。進入系統的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系統自動賦予100分信用評價初始分,在此基礎上依據相關標準進行計分和應用。
其中,代理機構累計被扣除達40分的,將暫停進入交易平臺代理新項目12個月;累計被扣除20分及以上不到40分的,暫停進入交易平臺代理新項目6個月;累計被扣除10分及以上不到20分的,對代理機構法人予以約談。
從業人員累計被扣除10分及以上不到15分的,暫停進入交易平臺從事交易活動6個月。累計被扣除達15分的,暫停進入交易平臺從事代理活動12個月,處罰期滿后必須通過主管部門培訓和測試,方可進入交易平臺從事代理活動。
監督: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
通過信用評價內容,市場各方可以了解到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良好行為信息以及不良行為信息。其中,“良好行為信息”包括完成項目代理情況、獲得表彰榮譽等方面的進場行為信息;“不良行為信息”則是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在進場交易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受到市公管局記分、處理或處罰等方面的信息。
以后,合肥將對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評價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出現所規定禁止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停止該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在交易平臺代理新的項目。
“依靠信用來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環節監管機制,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高質量發展。”市公管局的負責人表示,在今后的監督管理中,如果發現招標代理機構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還會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