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記者日前從浙江寧波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在浙江省高院及寧波中院的支持下,全國失信被執行人數據信息將正式向寧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開放,并實時共享。自2018年6月起,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在浙江寧波地區的多項社會經濟活動將面臨聯合信用懲戒。
此前,寧波市信用辦發布了《寧波市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2018行動方案》,根據該方案,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在寧波地區參與各類經濟社會活動時,將受到40家單位設定的聯合信用懲戒。
懲戒內容具體包括:限制公積金貸款、限制招錄(聘)為公務人員、限制創業就業等領域補貼性資金支持、限制不動產交易、限制行政許可和享受行政審批便利化措施、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實施稅務領域重點監管、限制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等。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呂宇介紹,2017年2月起,針對寧波兩級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寧波中院已與有關部門開展了聯合懲戒。
“目前,寧波市信用聯合懲戒的對象已擴大到全國失信被執行人,跨部門、跨領域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將得到進一步完善,這對破解執行難,提升司法公信力,優化寧波信用環境具有重要的意義。”呂宇說。
據悉,為確保相關單位可以及時發起信用懲戒,寧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聯合懲戒系統還將進一步完善,逐步實現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嵌入部門業務流程和業務系統中,并形成聯合懲戒發起、響應、懲戒、反饋的全流程閉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