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9
近日,河南省應急管理廳正式印發《河南省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懲戒,生產經營單位失信聯合懲戒管理自公布當日起計算,管理期限為一年。
據河南省應急管理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舉旨在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強安全生產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實施辦法》細化了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失信行為和納入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完善了失信懲戒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信息管理,明確信息采集主體和管理期限,嚴格信息采集、提交、審核、上報及信息移出程序。